武漢市
市級財政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三年內給予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市、區各承擔50%。對遷入武漢市行政區域并在有效期內通過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非本地高新技術企業,按照認定標準給予20萬元補貼。按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配套設施。(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
除市級財政外,各區也有獎勵政策,但略有不同。我們看看各區政策.....
東湖高新區
同市級政策,市區各承擔50%
經開區(漢南)
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20萬元的基礎上,區級財政一次性給予30萬元配套獎勵。
對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財政獎勵5萬元的基礎上,區級財政一次性給予10萬元配套獎勵。
江岸區
首次認定,市級三年內15萬獎勵+區級三年內25萬配套獎勵
重新認定,市級5萬獎勵+區級10萬配套獎勵
江漢區
政策待定
洪山區
同市級政策,市區各承擔50%
武昌區
同市級政策,市區各承擔50%
東西湖區
首次認定,市級獎勵基礎上給予30萬補貼;
重新認定,15萬補貼。
江夏區 政策待定
首次認定,每家20萬補貼;
重新認定,每家10萬補貼。
硚口區
同市級政策,市區各承擔50%
青山區
同市級政策,市區各承擔50%
漢陽區
區級財政給予20萬元補貼。
蔡甸區
同市級政策,市區各承擔50%
黃陂區
首次認定,同市級政策;
重新認定,市級5萬獎勵+區級10萬配套獎勵
新洲區
政策待定